劳务派遣人员是否应与用工单位的员工享有同样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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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实录
一劳务公司发布招工简章, 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运转工。工作时间:四班三运转。工作地点:B公司。工资:每月1000元。缴纳养老保险。万某经过面试及体检合格后,到B公司上班。工作一段时间后,万某发现B公司同岗位从事同样工作的工人的待遇不一样。B公司从事同样工作,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完全相同的同事工资却比万某高,为每月1500元。B公司的工人还有其他福利待遇,万某也都没有享受到。那么,用工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单位员工同样的工资呢?
律师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按安札破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固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定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被派遭的劳动者万某应当享有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协议应当遵守同工同酬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调整工资约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遗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温馨提示
用工单位大量使用派遣员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派遣员工工资水平较低,且没有正式员工的福利,使人工成本大大降低。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工同酬的权利。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同 工同酬的权利是劳动者的宪法权利,必须贯彻执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有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应大体相同;无同类岗位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