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给怀孕流产的女职工一定时间和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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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实录
某公司员工刘某怀孕四个月时,在家做家务不慎跌倒,造成流产。刘某平时体质很弱,经过这一次打击,身体更加虚弱了,医生建议在家休息了。公司称工作任务繁忙,无人顶替刘某的岗位,不同意刘某休假,并称流产又不是正常生产,应当坚持正常上班。刘某上班半天就晕倒在工作岗位,公司只能在让其回家休息。那么,女职工流产,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给予其一定时间的产假呢?
律师分析
怀孕妇女遭到外力刺激很容易流产,一旦流产, 对妇女来说不仅是身体的伤害还有心理的失落与痛苦。流产后的妇女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身体恢复,以保障自身身体健康。劳动部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刘某怀孕四个月的时候流产的,依法她应当休假四十二天,公司以前让其立即回公司上班的决定是错误的,应当给予其四十二天的产假。
法条链接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 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温馨提示
女职工即使怀孕流产了,除产假时间长短不同外,仍然享受与正常生产完全相同的待遇。流产同样会给女职工的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女职工应当利用法律式器,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身体健康。
